今天居然看到我的网站留言里这样一条:

您使用了本工作室开发的新闻系统请您能尊重一下劳动成果的版权能注明下原创所有者!谢谢!诺没注明请尽快删除!谢谢!
新闻系统原程序下载http://578453175.com/blog/attachments/month_0611/e20061128102233.rar
我看了后牙差点没笑掉——下载下来看了一下,原来是他破解了我的新闻系统Flash文件,可是连字体都没有,再次生成swf后显然很难看,不过asp是自己写的。现在挂在他的网站上提供下载,这没什么,而滑稽的是,居然来找我要我注明我网站的新闻系统是他们的版权!
朋友,我的新闻系统是当时随便写写的,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且需要改进的地方还很多,您老给我破解了可没什么价值哦后台既然重写了严格来讲也不能算是和我新闻系统一样了,我也不追究您的责任,不过你来要求我注明我网站的新闻系统是您的版权也太滑稽啦如果你真想的话,咱们可以交个朋友,一起重做一下整个系统,提供开源。
不管怎么样,等我新版出来欢迎您的再次光临!
PS:这位朋友的网站:http://578453175.com/blog/

今天(07.3.8)若愚找我澄清了,此事纯属第三方恶作剧导致的误会。在此我向对若愚造成的名誉损失深表歉意。